发布日期:2024-08-10 03:15 点击次数:1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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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王柱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,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,参加迷信活动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和购物卡,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;违反组织纪律,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收受财物;违反工作纪律,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经营活动,帮助被监管机构逃避检查或处罚;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涉嫌受贿犯罪。
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 关注@新浪证券、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、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!2024年6月到7月初,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泰化学(002092)投资者索赔案多个批次再向法院提交立案,目前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,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。(许峰律师专栏)
2024年5月17日晚,中泰化学(002092)公告,2024年5月17日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经查明,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(一)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
(二)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,2021年年度报告、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
(三)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、重大遗漏,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
许峰律师认为,在2021年4月10日到2024年3月21日之间买入中泰化学股票,并且在2024年3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已可发起索赔。(中泰化学维权入口)
除了中泰化学索赔案,需要提示的是,根据案件进展,延华智能(维权)(002178)投资者索赔案的索赔条件发生了改变。
2024年1月5日晚,延华智能(002178)公告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经查明,延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(一)2022年半年报、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。
(二)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、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。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综合目前掌握的信息,暂定在2022年8月16日到2023年1月31日之间买入延华智能股票,并且在2023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可发起索赔。
(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股票配资条件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许峰律师,2008年起律师执业,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。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,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,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。执业证号:131012008109654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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